科华蓄电池:
你公司上报的科华蓄电池跨省转移申请材料收悉。根据申请材料及《江西省关于科华蓄电池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》,经研究,现提出许可意见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你公司产生的科华蓄电池1000只,转移至江西进行综合利用,转移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
二、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遵守《科华蓄电池转移管理办法》,按照批复的转移种类、数量和时限进行转移,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科华蓄电池联单制度,在转移科华蓄电池前3日内应当向所在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,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及路线报告途经地及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。
三、安庆市负责科华蓄电池转移的监督管理,加强科华蓄电池转移联单的管理,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司。